长安客_第8章 白居易和元稹:去他的《长恨歌》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8章 白居易和元稹:去他的《长恨歌》 (第6/17页)

就被借调入朝中做了集贤校理。元和二年(807年),白居易以县尉成为翰林学士,为皇帝起草诏令,做机要秘书。

    隔三岔五,皇帝就邀请他参加宴会,他以“内相”的亲密姿态坐在皇帝身边,百官之上。至于宫里送他茶果梨脯、绢帛,甚至家具、御用车马更是平常的事情。白居易在日后为自己编订《白氏长庆集》时,特别收录了所有他为皇帝写的任命诏书,成《中书制诰》与《翰林制诰》两编,以为无上光荣。

    转过年去,白居易被再次提拔,做了左拾遗。虽然官品只有从八品上,却是不经吏部由皇帝亲自考核的近臣。工资自然是涨了不少,他甚至有钱买了两个健壮的婢女照顾母亲,防止她神志不清时自伤自毁。

    家庭的负担一时松动,事业一片光明。在无亲无靠的京城里,忽然靠上了那个最大的靠山,心情激动的白居易给皇帝写了一封信,表达了他受宠若惊,宁愿肝脑涂地的心情:

    拾遗虽然是小官,但供奉讽谏,天下发生任何不恰当的事情,都该由拾遗提出来,或是上书,或是廷诤。高官们顾虑身份地位不敢说的话,只好由拾遗这样的小官来说。但这正是我愿意去做的事情。您对我这样好,让我食不知味,寝不遑安,只能粉身碎骨来报答您。可惜我现在还没有得到一个粉身碎骨的机会!您放心,但凡天下的官员做事有一点儿不合规矩的,您下的诏令,有任何不妥的,我一定竭尽愚诚,向您密陈!

    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,他写了《新乐府》五十篇,“为君,为臣,为民,为物,为事”。他拿着放大镜努力找到了王朝每一个地方的问题:《卖炭翁》写官市欺压小民,《阴山道》写贪官,《杏为梁》写居住的奢侈,《紫毫笔》写失职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