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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9 绝! (第2/6页)
而酒吧楼下的酒吧间有一個非常特别的名字,肘部房。 对,就是我们那个肘部的意思。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? 因为弗格森踢球的时候,总是用手肘去推开防守他的球员。 说实话,要不是高深反反复复在战术图书馆里,看过很多次弗格森的书,估计都得把这一段给漏掉,更不用说是记起这个名字了。 …… “既然你知道这间酒吧,那应该也知道那个故事吧?” 高深点了点头。 弗格森早期并没有一心扑在足球上,而是经营着好几家酒吧,佩斯利大道西是其中一家。 但有一天,两伙强盗在他的酒吧里面火拼,甚至还动了枪,这导致酒吧老板弗格森也被牵连其中,他的酒吧经理甚至还因此被警察抓走了。 这得多亏了当年信息传播还不发达,否则的话,弗格森怕是要惹来一身麻烦了。 他所经营的酒吧大多都经营不善,因为他既要执教,就没办法专注地经营酒吧,导致他当时是负债累累,日子也是过得非常难熬。 再加上七十年代的苏格兰还是挺乱的,经常有人在他酒吧里发生火拼,弗格森自己也曾经被殃及池鱼,头上被破碎的酒杯砸得头破血流。 在发生了一连串的事情,尤其是跟圣米伦的冲突,以及家庭的种种困境,让弗格森终于还是忍无可忍,决心要摆脱这一切。 于是,他关闭了所有酒吧,前往阿伯丁执教。 自此,他才算是真正走上了通往传奇教父的道路。 只是谁都没想到,虽然不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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