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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二章:原告是许清宵,审案是许清宵,判案的也是许清宵 (第10/19页)
难为情。 而当许清宵缓缓转过身来时,白衣姑娘更是低着头,吃着掌中的糕点。 “白衣姑娘,许某有个事挺好奇的啊。” “你们都没有姓,只有名,那什么时候才有姓啊?” 许清宵开口。 他来这里主要目的是道歉,然后再送点小礼物,让其不要怪罪自己。 所以打算待一会,总不可能送完东西就走吧?这不是显得更加古怪? 如果不是一时之间想不到什么好的诗词,许清宵还打算给白衣姑娘写首诗。 也当做是一种赔罪了。 所以眼下有些无聊,许清宵好奇询问。 “回许公子,奴家的姓,必须要由人赎身之后,才能得之,当然若是有才子愿意赐姓,也不是不行。” 白衣姑娘如此说道。 “赎身?” “敢问一声,赎您需要多少银两?” 许清宵问道。 清倌人赎身也是正常的事情,毕竟桃花庵养了这么多年,请来许多大家来培养琴棋书画,花费也不小。 “一百万两白银左右。” 白衣姑娘平静回答。 许清宵:“......” 你大爷的,动不动就一百万两白银?这谁给的起?除了一些大财主之外,谁给的起? 不过在女人面前,许清宵还是不想显得自己太过于尴尬。 “一百万两吗?倒也不贵,只可惜许某没有。” “不过白衣姑娘,如若许某有朝一日有钱了,会来赎姑娘,也算是一种赔罪。” 许清宵认真说道。 别看清倌人很优雅,其实这是黄金年龄才可以傲视一点,可到了三十岁以后,必须要嫁出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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