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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36 (第4/4页)
五礼成于西周,一为吉,二为凶,三为军,四为宾,五为嘉。宴、飨、冠、婚均为嘉礼。 汉代以来,男子皆二十而冠,意为成人。 西晋泰始十年,有司议奏,十五成童,可生子,以明可冠。又举汉、魏遣使冠诸侯王为例,明制诸侯王可十五加冠。 桓容虽非诸侯,却是南康长公主之子,授封县公爵,统辖一州之地,食邑超过三千。北伐立有大功,官品超过千石,同诸州刺使并列。 南康公主要为他提前行冠礼,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,台城朝中未有异议。 倒是桓氏族内出现不同声音。 “男子二十及冠乃是古礼,岂可轻易更改。虽为长公主所出,终非晋室王爵。” 族老产生分歧,部分认为此事可行,桓容提前加冠对族中有利;部分持不同意见,认为这不合规矩。余下模棱两可,属于墙头草类型,无意提前站队,端看旁人是否能争出高下,视情况再做决定。 桓冲桓豁同桓容交好,彼此有生意往来,自然持支持态度。 桓秘则不然。 因同桓大司马不睦,积了一肚子郁气,旗帜鲜明的站在反对一方。 事实上,以桓秘的头脑,不该如此鲁莽。奈何桓大司马遣人告知族内,就桓容加冠之事,他同嫡妻意见一致。 这还有什么可说? 桓温同意的事,桓秘当然要反对。 于是乎,桓氏兄弟分成两派,彼此书信往来,据理力争,争执不下,着实让外人看了一场热闹。 直到五月,桓冲桓豁变得不耐烦,语气变得严厉,字里行间现出威胁之意,桓秘无法强争,终于败下阵来,支持他的族老也纷纷改弦更张,不再暗中使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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