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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9 (第3/4页)
二人一个健谈,一个渊博,又天南地北地扯了许多闲话,聊得很是投机。被晾在一旁的赫戎本来还提防着祁重之一个按捺不住,蹦起来拔剑去追砍那位王八蛋郡公,现下看来完全不必担心,他不仅毫无波动,反而在此后的闲聊里再也只字未提,好像真如李兆堂所说,权当那是个茶余饭后的故事,听过就忘了。 若非赫戎知晓,所谓的“故事”很有可能涉及他已逝爹娘的死因,以及谈及焚城旧事时,他眼中曾有稍纵即逝的细微悲愤,恐怕也要被他蒙骗过去了。 沙场纵横多年,对朝局也略有浸yin,自认见识过千人千面的赫戎,也不禁对这份装蒜的能耐深表佩服。 珠宝店的店主姗姗来迟,带来了压轴的宝贝——一颗红欲滴血的珠子,个头饱足,通体泛着润泽的光,蛛丝纹路密布其上,比祁重之先前看过的那枚桃叶翡翠有过之而无不及,说是价值连城怕都不为过。 “乖乖,”祁重之摇头啧叹,“李先生好大的手笔。” 李兆堂点一点头,店主会意,捧着珠子自去装盒,稍后派人送往神草堂。期间也没人来招呼赫戎两人,一屋子伙计单围着李兆堂瞎转。 祁重之倒不觉得被冷落,他呷一口茶,状似不经意地慨叹:“可惜了,珠子再好,也只是一件荒原俗物。” 店主耳力好,一听这话,接着便不乐意了,憋着一腔讥讽反问:“俗物?哼…小哥年纪轻轻,怕是不曾知道,本店的血玉皆产自南疆,犹以这颗最为珍贵,是浸在活蹦乱跳的小羊皮肤下,足过三五年才拿出来的,几千例里头也只出这么一个。老朽倒想请教了,依你来看,什么样的才不算俗物?” 李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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