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了_第713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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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713节 (第4/9页)


    “我打听过了,整个公社就一台拖拉机,前进大队每回都是最后用上的。”说着,玲珑撇了下嘴,毫不掩饰嘲讽之意,“真是个废物。”

    耿大队长讨厌麻烦,也不擅长处理麻烦,得亏有刘芬芳这么个厉害媳妇,村里一些大小事都有刘芬芳帮他打理,他只要在公社通知开会那天穿上他最体面的一身衣裳,揣上茶缸跟笔记本,骑上他心爱的自行车前去参加就行了。

    所以在六个大队里,前进大队干啥都垫底,人家大队不要的知青他得收,春耕时最重要的拖拉机他最后一个用,但凡前面五个大队拖点时间,等轮到前进大队时大家靠手就把地翻完了。

    这么个大队长能干到现在也是个奇迹,不知道是该说前进大队的村民太能忍,还是公社领导眼太瞎,但凡刘芬芳来干这个大队长,政绩恐怕都比他好。

    目前公社一共有两个拖拉机手,一个是红旗大队的,一个是杨柳大队的,这两人参加过市里办的拖拉机手培训班,除了他们外整个公社没人会开,工资一般是一亩地一毛钱,干多少发多少,两人轮班。

    现在玲珑盯上这个位置了,那就得麻烦这两人让出来。

    这俩拖拉机手,老的这个四十多岁,还算老实本分,年轻的那个二十出头,心浮气躁,但有个在公社当领导的亲戚,再加上工资是谁干得多谁赚得就多,因此年轻这个便常常抢活,老的也不敢说什么。

    可会咬人的狗往往不爱叫。

    之前为了于宝根的事,公安特意来过公社调查情况,玲珑跟着去了,对那辆老旧拖拉机印象很深刻。

    “顶多一个星期,这俩人准闹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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