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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32  (第4/4页)
着公文包,去玄关穿鞋:“我去上班了。”    “好的。你去吧,中午不用买菜回来。我会买菜做好饭的。”邬云云抱着她的狗,每次说话时,一人一狗总是同时转头,已然连上了电波。    陈越笑,不知为何,明明今天将近四点多才睡着,他此刻的心情却尤为轻松。    等到陈越离开,邬云云才抱着呜呜叹了口气:“看来贤妻良母这条路我是走不通了,还是继续当一个安静的美少女吧。”    “呜。”    “你也这么想是不是?像我这样,大概以后只能以色侍人吧。”邬云云轻摸狗头。    “呜。”    “傻呜呜。”邬云云点头,“你跟我不一样,你是以蠢侍人。”    起身,给花浇水。    这几天阳光非常好,还是花骨朵的月季花已经开了,粉红粉红的,邬云云有点奇思妙想,想用花做书签,放在陈越那厚厚的医学词典里。    待会儿上网查一下。    陈越走到小区楼下,站定往回望了眼,远远还能看见有个人影子在那里浇水。    昨天他们聊过,之所以人总是忘不了初恋,是源于它跟许多第一次有关。第一次约会,第一次与异性去看电影,第一次亲吻,第一次拥抱……    就像人越长大,就会觉得时间过得越快,对生活的新鲜感逐渐消失的过程,也就是体验变快的过程。    爱情不是购物,买了之后永久拥有。    爱情是持续。    不应该因为他们三年前谈了场恋爱,他对她爱慕已久,就认为此刻理当深爱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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