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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阀之上 第135节 (第5/12页)
酷,二是主张罪犯应当有改过自新的权力。 两方看似各自都有合理之处,但是许多人都忽略了rou刑废弃之后的那条新刑律。只要看清楚这一条,就会明白所谓废除rou刑之争根本不是什么律法上的理论之争,而是涉及皇权和世家的政治之争! 第323章 逻辑 汉文帝所谓去除rou刑, 与其说是“除”rou刑,不如说是“易”rou刑。律法规定,以剃发并以铁圈束颈的髡钳刑代替黥刑, 同时要加以城舂徭役,以笞刑三百来代替劓刑。而在刖刑上, 以笞五百来代替削左趾, 以弃市来代替削右趾,而宫刑甚至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。如此一来,这些犯罪之人除了受髡钳刑之外, 活下来的可能微乎其微。表面上,社会中似乎少了许多墨面、无鼻、跛足者, 但事实上死于更改之后的刑法者,只多不少。 然而时人如孔融、王郎、王脩、夏侯玄等, 仍不乏以rou刑严酷毫无人性为由,对恢复rou刑一派大肆抨击, 加以阻挠。 “受rou刑之人,虑不念生, 志在思死。孔北海此论, 只怕黄泉之下,太史公也要长笑望之。若仅以刖人肢体、割人耳鼻为残酷之象,酸惨之音, 则张敞、左雅也要阴怨王司徒。”陆昭有一搭没一搭地用耽书带来的戒尺敲打在衣摆上。她从来不信太过高尚的论调。推进或非赞成,阻挠未必反对,一切行为的底层逻辑都要以当时的时局、政局作为考量。“陛下要付以廷议……”陆昭喃喃道, “魏晋以来, rou刑之争虽频频出现,但付与廷议者倒是不多。” 彭耽书和陆昭并肩坐在大殿的石砖上, 认可道:“建安年间,曹cao于所封魏国国都邺城展开过一次廷议,最终被议论为改革汉家之制度乃僭越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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